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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_暑期實習
(一)暑期實習期間每年7月至9月,計3個月時間,得視本分署
及學校需要彈性調整。

(二)提供學生實習之業務項目為:國有財產(含土地、房屋
等)之接管、清勘查、標售、出售、出租、管理、改良
利用等。

(三)實習之單位可視學生需要選擇本分署(臺中市)、新竹
辦事處(新竹市)、苗栗辦事處(苗栗市)、南投辦事處(
南投市)、彰化辦事處(員林鎮)、雲林辦事處(斗六
市)等6個實習單位中之1個單位實習。

(四)實習期間不支給報酬。

(五)學生在本分署實習期間之保險由就讀學校自行加保。

※請參酌本分署上開規劃方案內容後,依後附「本分署提供
各大學院校學生暑期實習需求調查表」格式填寫資料,於
期限前逕送本分署人事室(傳真:04-23015296),逾期
不予受理。

地址: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3、4樓
聯絡方式:王雅容 04-23025353#1722

詳情,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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