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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訊息
106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考試時間、考試規則
校「期中、期末考實施隨堂考試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考 試,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教師提前或延後考試,各班 級各科目考試時間與地點之安排,由各任課教師與班級學 生協調決定,如無前述情形,以安排在原定上課時間及地 點為限。 二、期末考試週「不停課」,由各任課教師以「隨堂考試」方 式舉行,「雲端點名系統」預設關閉,毋須刷到,由各任 課教師自行點名,個別開放雲端點名及教師修改期末考期 間學生缺曠課紀錄相關說明如附件一。 三、本學期期末『微積分會考』考試時間為107年6月27日(星 期三)下午4:00~5:20;『物理會考』考試時間為107年 6月28日(星期四)下午4:00~5:20,請參加會考之各系同 學務必攜帶學生證到考。 四、通識中心、語言中心課程請各班班代與任課教師確定考試 時間後,登記於考試記載表(附件二)並公布全班周知。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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