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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100年度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申請案,自100年2月1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100年2月25日截止收件
國科會100年度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申請案,自100年2月1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100年2月25日截止收件。



說明:

一、旨揭作業要點僅適用於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申請資格詳如作業要點第二點之規定),以獎勵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候選人於博士論文寫作進入最後一年階段,專注於博士論文之撰寫,俾提升其博士論文品質與學術研究水準。

二、旨揭作業要點每年獎勵人數至多以一百名為原則,獲獎人以獎勵一次為限,獎勵金新臺幣42萬元。本(100)年度獎勵期間自本(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7月31日止。獲獎人於獎勵期間不得支領計畫項下助理人員之工作酬金、本會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之公費、臺灣獎學金、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之補助、按月支領其他
專兼職工作酬金或有勞務付出之獎金,以及其他我國政府所資助博士生赴國外研修之公費、獎助學金或相關費用。

三、由於本(100)年度獲獎人之獎勵期間自本(100)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止,故預計於本(100)年7月底以前可以畢業者,請勿提出申請。


四、有關申請人資格、獲獎人應遵守事項、申請機構應協助查核事項等,請詳閱作業要點。無法遵守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者,請勿提出申請。

五、申請人可至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進入「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項下查閱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


六、申請作業方式說明如下,未依規定辦理者,本會將逕予退件:

(一)申請人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及上傳申請資料。

(二)指導教授亦請進入本會網站之「學術研發服務網」審閱申請人上傳之申請資料,若同意指導申請人進行相關研究及撰寫博士論文,請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上開「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係提供本會審查之用,申請人及學校承辦人均無法閱讀其內容。

(三)申請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承辦,承辦人員應先至本會網站進入「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作業系統中設定申請機構之截止收件日期,並於申請機構自訂之截止收件日期後
再登入本會網站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作業系統切實審核申請人之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及所送申請文件是否完備,確認無誤後列印申請名冊一式2份,經相關單位審閱用印後,函送本會。

(四)旨揭截止收件日期係指各申請機構將申請案函送達本會之日期,申請人(符合作業要點規定之博士生)務必依就讀學校規定之截止收件日期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五)線上申請系統之操作問題,請洽詢本會資訊小組

(電話: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email:misservice@nsc.gov.tw)。

七、博士論文之相關研究如涉及人體試驗、採集人體檢體、人類胚胎、人類胚胎幹細胞、基因重組相關實驗、基因轉殖田間實驗、動物實驗、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實驗者,應於申請時檢附相關單位核准文件。

核准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須先提交已送審之證明文件,並於申請截止日後二個月內補齊核准文件。未依規定檢附者,本會不負催繳之責,另對於所附核准文件,本會亦不負查證之責。獲獎人於博士論文研究進行期間,申請機構及指導教授須負責督導獲獎人確實依規定之程序進行實驗操作。

注意:
1.申請人(符合作業要點規定之博士生)務必於校內截止收件日期前(100年3月25日)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將申請資料送至研發處企國組彙辦。未於截止日前將申請案送達本組者,不予受理。

2.茲檢送作業要點、申請書、獲獎人切結書、各領域承辦人聯絡方式各1份。




詳情請見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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