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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辦理「智慧電子跨校聯盟中心計畫徵件相關事宜」
說明:
一、依據本部100年1月13日臺顧字第0990225220C號令修正發布「教育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推動目的在成立智慧電子全國性跨校聯盟中心,整合並開發國內大學校院相關教學資源,建立智慧電子跨領域教學能量,以提供全國大學校院共享。

三、本(100)年度補助推動之聯盟中心包括「智慧電子總聯盟中心」、「醫療電子聯盟中心」、「4C電子聯盟中心」、「綠能電子聯盟中心」、「智慧電子應用設計聯盟中心」等5聯盟中心。

四、本案計畫所需經常費由本部全額補助,設備費由本部部分補助,每案自籌經費比例不得少於設備總經費之20%,經費編列、撥付及支用原則詳如所附徵件相關事宜。「智慧電子總聯盟中心」本年度最高補助額度以新臺幣2,000萬元為原則(含前瞻教學平台ATP辦公室);其餘各聯盟中心,本年度每案最高補助額度以新臺幣1,600萬元為原則。

五、申請期限:請於本年3月17日前備妥計畫申請書1式6份,逕送國立交通大學電子系黃佳琪小姐收(30010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電話:03-5712121轉54129。
六、有關本案計畫申請書格式請逕至本部網站http://www.edu.tw/(單位介紹/顧問室/電子公告欄)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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