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重要訊息
99學年度第2學期期中考時間、考試規則
一.本學期考試週訂為100年4月18日至4月22日,各班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老師提前或延後考試。 二.其中考試週『不停課』,遊個任課教師以『隨堂考試』方式舉行。 三.本學期『工程學院與電茲學院』各系參加『微積分會考』及『物理會考』, 『微積分會考』考試時間為100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4:30~5:50; 『物理會考』考試時間為100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4:00~5:40, 考試教室如附表,請同學務必攜帶學生證到考。 四.通識中心、語言中心任課老師及各班班代與任課老師確認考試時間後,登記於期中考記載表並公布全班週知。 詳情請參閱附件!!! 瀏覽數
|